主题: | 树木是否归村集体所有 |
受理件类型: | 直接来电 |
受理件内容: | 群众来电咨询:其是泗县黄圩镇三侯村村民,十几年前,该群众在自家宅基地门前的路边栽了树(村民自己花钱栽的树),现在树被村中砍伐,并且村中将砍伐树所得的钱款归属村集体了,现群众想询问此树是否属于村集体所有?如属于村集体,这笔钱会用到什么地方? |
办理部门: | 泗县政府 |
办理时间: | 2018-02-09 17:05:11 |
回复内容: | 接到群众反映“树木是否归村集体所有”的问题现办理答复如下: 1、该群众反映门前路边的树是三侯村村民委员会统一栽种,属于集体所有。2、为了响应县委、县政府关于加快农村三大革命进程的工作若干意见,树木砍伐是经村民代表大会和村两委会议研究同意决定的;3、砍伐后卖树所得钱款放在村集体账户上,如何用好这笔钱,怎么用,账目会在各个村民小组公开栏中统一公示;4、砍伐后村会有步骤、有计划的栽植山核桃、桃树等果树。已与反映人沟通解释相关情况,反映人表示理解。 承办单位:泗县县政府 |